重庆市教育学会关于开展教育科研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渝教学会〔2019〕17号
重庆市教育学会
关于开展教育科研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学会、课题承担单位:
为深化课程改革,充分调动各区县学会及学校开展教育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动教科研事业的快速发展,我会决定在全市开展教育科研先进集体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近五年来,参与重庆市教育学会基础教育科研课题研究的各区县学会和课题承担单位。
二、评选条件
(一)领导重视。将教育科研作为单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学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每年有多项教育科研课题结题。教育学会主管领导每年至少2次主持研讨本区教育科研管理与指导工作,且带头参加教育科学研究。
(二)机构健全。有独立的教育学会(规划办、所)或内设学会机构,有专人分管科研工作,具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管理干部、科研团队,有独立办公室及相关设施设备。
(三)管理规范。教育科研有实施方案及计划。科研规章制度健全,档案资料完整有序。定期举办科研活动,指导得力,效果明显。
(四)措施落实。
课题承担单位:
1.申报先进集体的单位必须参与了重庆市教育学会第八届(2015--2017年)、第九届(2018-2020年)两届课题立项申报,且有课题立项;2.在第八届(2015-2017年)期间承担的立项课题,结题结论为良好及以上等级的重点课题或一般课题单位;3.第九届(2018-2020年)在研课题,已上交开题报告和中期报告到本区县教育学会的课题单位。
各区县教育学会:
1.参与了重庆市教育学会第八届(2015--2017年)、第九届(2018-2020年)两届课题申报组织推荐工作及课题管理与指导工作的区县学会;
2.本区县在第八届(2015-2017年)期间负责管理的立项课题结题率不低于60%的区县学会。
(五)成果推广。各区县教育学会及学校对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在一定区域积极推广运用,并取得良好效果,受到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及教科研部门的认可。
三、材料申报
(一)申报时间
2019年10月20日前完成申报材料。
(二)申报要求
1.各区县推荐2-3个符合申报条件的课题承担单位参与评比。申报材料由区县教育学会统一报送。
2.加盖区县教育学会和课题承担单位公章的纸质材料二份寄至:渝中区两路口桂花园路新村12号重庆市教育学会 向娥收;
3.电子邮件发送至QQ邮箱287868304qq.com
联 系 人:重庆市教育学会学术部 贾卉
联系电话:63616025 13399861579
重庆市教育学会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