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学会关于报送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及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学会
关于报送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及推荐
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育学会,我会分支机构:
2019年,我会广大会员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参加“不忘实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坚持改革创新,繁荣教育学术,服务师生发展,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加强区县教育学会、分支机构相互交流与合作,我会决定于2020年工作会上表彰一批在学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同时总结2019年工作,部署2020年工作。请各区县教育学会、分支机构积极配合并组织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一)先进集体:我会单位会员(含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分支机构;
(二)先进个人:我会单位会员(含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负责人以及正式注册的个人会员。
二、参评条件
(一)先进集体参评条件
1.我会单位会员(含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分支机构;
2.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重庆市教育学会章程》《重庆市教育学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全面履行会员义务, 2019年无违纪违规行为;
3.全年组织参加我会和分支机构学术活动4次以上,认真完成我会布置的各项任务;
4.积极开展教育学术活动,全年开展学术活动2次以上。
我会分支机构申报先进集体,除具备1-4项条件外,还应按规定发展和管理我会注册会员,承办1项以上中国教育学会或我会学术活动;
我会乡村教师帮扶计划(学会会员单位学术共进计划)支援学校、京津沪渝琼教育创新共同体(重庆)学校申报先进集体,除具备1-4项条件外,全年与结对学校开展学术交流活动2次以上。
(二)先进个人参评条件
1.我会单位会员(含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负责人以及正式注册的个人会员;
2.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重庆市教育学会章程》《重庆市教育学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全面履行会员义务,2019年无违纪违规行为;
3.热爱学会工作,在学术研究、成果推广、公益活动等工作做出显著成绩,全年参加我会及分支机构组织举办的教师培训、学术研讨、优质课竞赛、优秀论文评选等活动2次以上;
我会分支机构、乡村教师帮扶计划(学会会员单位学术共进计划)支援学校推荐的先进个人,除具备1-3项条件外,还应参加我会或分支机构组织的名师送教等公益活动1次以上;
京津沪渝琼教育创新共同体(重庆)学校推荐的先进个人,除具备1-3项条件外,还应为京津沪渝琼教育创新共同体学校间学术交流合作做出突出贡献。
二、推荐名额
(一)先进集体
1.各区县教育学会可推荐区(县)域内1个符合条件的我会单位会员(含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参评;
2.各分支机构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参评;
3.为我会事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会员(含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可直接向我会申报参评,不占区县推荐名额。
4.我会乡村教师帮扶计划(学会会员单位学术共进计划)支援学校、京津沪渝琼教育创新共同体(重庆)学校符合条件的,可直接向我会申报参评,不占区县推荐名额。
(二)先进个人
1.各区县教育学会可推荐区(县)域内1名符合条件的我会单位会员(含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负责人或正式注册的个人会员参评;
2.各分支机构可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个人会员参评;
3.我会乡村教师帮扶计划支援学校、京津沪渝琼教育创新共同体(重庆)可分别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干部教师(同时为乡村教师帮扶计划支援学校、京津沪渝琼教育创新共同体(重庆)的学校,只能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干部教师),直接向我会申报参评,不占区县推荐名额。
三、材料报送
1.请各区县(自治县)教育学会、我会分支机构于2020年2月15日前将《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邮箱,字数控制在1500-2000字。
2.请各区县(自治县)教育学会、我会分支机构、有关学校于2020年2月15日前,将《重庆市教育学会先进集体申请表》、重庆市教育学会先进个人申请表》填写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报我会秘书处,同时发至电子信箱。
3.我会乡村教师帮扶计划支援学校、京津沪渝琼教育创新共同体(重庆)学校以及为我会事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会员(含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可直接将申请材料填写并加盖公章后报我会秘书处,同时发至电子信箱。
联系人:向娥
联系电话:63616025、13594696765
电子邮箱:287868304@qq.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两路口桂花园路12号
重庆市教育学会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