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申报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学会
关于开展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
推广应用申报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的示范引领作用,受中国教育学会委托,经市教委同意,我会决定开展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优秀教学成果。重庆在2014年、2018年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获奖的教学成果。
(二)创新教学成果。尚未在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中获奖,但具有独创性、典型性、示范性、实用性,在全国或市内有较大影响的教学成果。
二、申报方式
请教学成果持有单位(包括已在2014年、2018年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评选中获奖成果,以及未获奖成果),在尊重自愿的基础上,填写《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申报表》,经所在区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推荐后,于2021年5月20日前报我会学术部。
三、结果处理
(一)重庆在2014年、2018年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评选中获奖的教学成果,经成果持有方自主申请、我会报重庆市教委和中国教育学会同意后,纳入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重庆)范围,面向全市、全国推广。
(二)对尚未在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评审中获奖,但具有独创性、典型性、示范性、实用性,在全国或市内有较大影响的教学成果,由我会组织专家遴选,择优纳入面向全市、全国推广应用范围。
四、其他事宜
我会拟将重庆在2014年、2018年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评选中获奖的教学成果报告结集出版。如有关成果持有单位同意,请于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前将成果报告(申报2014年、2018年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时的成果报告)发我会邮箱653508648@qq.com。成果报告发我会之前,可对成果报告内容进行适当修改调整。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13594547789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桂花园路12号重庆市教育学会学术部(400015)
附件:1.2014年、2018年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评选获奖成果汇总2.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申报表.doc
重庆市教育学会
2021年4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