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重庆工作方案
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
重庆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部署,充分发挥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的示范引领作用,教育部启动了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计划,委托中国教育学会负责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工作。受中国教育学会委托,重庆市教育学会将承担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重庆项目)推广应用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0〕35号)和中国教育学会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立高质量教育体系”战略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于重庆市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尊重自愿、遵循规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加快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示范区、示范校建设,大范围、高质量引导基础教育学校学习借鉴优秀教学成果,坚持正确教育质量观念,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准确把握各学科课程核心理念和育人目标,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大力发展素质教育,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提供新动力、充实新内涵。
二、目标任务
(一)树立教学成果典范。充分发挥优秀教学成果的示范、辐射、引领作用,注重成果推广应用本土化落地,逐渐增加推广成果数量,逐步扩大推广应用范围,孵化创生更多优秀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推动重庆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深化优秀成果认知。研究教学成果对当地教育教学的指导、改进作用,开展优秀教学成果区域或校本学习(迁移)实践,加深对优秀教学成果产生规律的认识和核心内容的理解,形成优秀教学成果价值和内化转化的有效模式。
(三)培育优秀教学团队。通过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推动先进教育教学理念转化为教师专业素养,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先进教学理念、扎实教学功底、勇于改革创新的专业化教师队伍,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
(四)完善成果推广机制。积极探索、总结和提炼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工作的可行路径和有效措施,建立教育管理牵引、教育科研支持、学校教育实践有机结合的推广应用联动机制,完善教学成果持有方、推广组织方、教育实践方协同共进的推广应用互动机制,形成专家引领、学校实践、评价改进融会贯通的教学成果推广应用内生机制。
三、推广范围
(一)优秀教学成果集中推广。重庆在2014年、2018年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获奖的教学成果,经成果持有方自主申请、重庆市教委和中国教育学会同意,纳入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重庆)范围,由重庆市教育学会面向重庆市推广。
(二)创新教学成果择优推广。对尚未在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评审中获奖,但具有独创性、典型性、示范性、实用性,在全国或者市内产生较大影响的教学成果,经重庆市教育学会组织专家遴选,择优纳入重庆面向全市、全国的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范围。
四、推广方式
在中国教育学会和重庆市教委的指导下,重庆市教育学会与相关单位密切配合,组建专家指导团队和推广团队,做好优秀教学成果回归实践应用研究。实施范围由各区县教委(教育局)与教学成果持有方在双向自愿的前提下协商确定,以需求为导向,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保障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顺利落实。
(一) 组建教学成果推广网络。引导优秀教学成果持有方将推广工作纳入集团化办学、学区制管理的重要内容,支持优秀教学成果持有方跨区域建立教学成果推广共同体(协作学校),用好津京沪渝琼学校创新共同体、长江教育创新带教育学会联盟、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教育学术协作体等跨区域学术平台,最大范围、最快效率、最高质量开展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工作,加快培育优秀教学成果集群。
(二)开展教学成果推广培训。根据优秀教学成果内容,依托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资源服务平台,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通识培训和专题培训。
(三)加强教学成果推广交流。在专家团队的指导下,立足教学,立足课堂,立足服务示范区、示范校推广应用,分阶段、有步骤开展优秀教学成果应用现场展示交流活动。
(四)搭建成果资源共享平台。借助有关网络资源平台,建立优秀教学成果应用交流工作坊,通过网络远程培训、实时在线交流、远程协同研究等形式,开展成果推广应用常态研究。
(五)开展成果应用实践研究。将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研究列入重庆市教育学会第十届(2021-2023年)基础教育科研课题等立项范围,对优秀教学成果本身和成果推广应用进行再研究、再凝炼,形成重庆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特色。
五、阶段安排
国家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时间为三年(2021年—2023年)。
(一)制定方案(2021 年3月至4月)。中国教育学会在重庆召开成果持有单位调研会。研究制定《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重庆工作方案》。
(二)全面启动(2021年5月)。各成果持有单位自主申报,重庆市教委和中国教育学会审核后公布推广成果名单。重庆市教委联合中国教育学会召开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重庆)工作会。
(三)推广应用(2021年5月-2023年11月)。在中国教育学会指导下,举办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重庆)系列展示活动。优秀教学成果持有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开展专题培训、展示交流等活动。在有关媒体开辟专版介绍教学成果推广应用。
(四)总结经验(2023年12月)。开展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绩效评估,编辑出版《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重庆经验》,召开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重庆项目)推广应用总结会。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委建立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重庆项目)推广应用工作组,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重庆市教育学会,负责优秀教学成果示范区、示范校建设和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工作。市教科院负责安排学科专家指导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工作。市教育评估院负责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绩效评估工作。
(二)加强专家指导。建立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重庆项目)推广应用专家组,指导教学成果推广应用实验区和优秀教学成果持有单位制订成果推广应用方案,推动成果推广应用本土化落地,积极探索、总结和提炼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的可行路径和有效措施。
(三)加强条件保障。有关区县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工作,加强对推广应用工作的条件支持,对参与成果推广应用工作的学校和教师要有政策倾斜和激励措施,激发大家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