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学会关于开展中小学共享教育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学会
关于开展中小学共享教育优秀案例
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育学会,各会员单位:
2015年10月以来,我会启动实施乡村教师帮扶计划,牵头组织开展了京津沪渝琼学校教育创新共同体、长江流域基础教育学术交流与合作共同体系列活动,推动市内外中小学结对发展,在课程、教学、评价、资源建设等方面深度共建、全面共享、合作共赢,形成了具有区域特色的共享教育模式。为总结推广共享教育经验,帮助更多基础教育学校协同发展、创新发展、优质发展,助推实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目标,我会决定开展中小学共享教育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我会及区县会员单位、有关中小学在实施乡村教师帮扶计划,参与京津沪渝琼学校教育创新共同体、长江流域基础教育学术交流与合作共同体学校结对活动,开展学区化管理、集团化办学、捆绑帮扶、结对发展、对口支援等工作中,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校际课程改革交流合作,推动教学改革互助、教研科研互动、师生评价互通、优质课程共享、教育资源共建、学校发展共赢等做法、经验和成效(即基于课程改革的学校结对发展经验总结材料)。案例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
二、征集标准
(一)真实性。来自学校结对发展真实实践,严禁弄虚作假。
(二)创新性。聚焦课程改革,立足合作共赢,在工作创新和制度创新等方面富有特色。
(三)实效性。结对双方学校深化课程改革、提高育人质量取得一定成绩,得到师生认可。
(四)典型性。具有一定代表性,对其他会员单位、中小学校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案例完成人要求
(一)案例完成单位原则上应为我会及区县会员单位;
(二)案例可以单位名义单独或联合申报参评(限3个单位),也可以个人名义申报参评(限6人)。
四、征集评选程序
(一)请我会及区县会员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撰写案例材料,并按规范填写《中小学共享教育优秀案例申报表》。案例应主题突出、内容充实、层次分明、文字精炼,内容一般包括以下要素:1.背景与起因;2.主要做法;3.成效与启示(含成效汇总表)。案例内容控制在3000字左右。
(二)请有关会员单位2018年3月31日前将《中小学共享教育优秀案例申报表》(一份)寄我会培训部(渝中区两路口桂花园新村1号5楼重庆市教育学会培训部),同时将电子文稿发信箱854829713@qq.com。逾期不再接收。
(三)我会将组织专家组,对上报的案例材料进行评选,并通报表彰。同时,遴选部分优秀案例在我会官网、微信平台和《重庆教育》刊登、发布,邀请部分获奖案例完成人在2018年长江流域教育创新大会、京津沪渝琼学校教育创新研讨会上交流发言。
五、其他事宜
(一)请有关会员单位特别是参与我会乡村教师帮扶计划以及京津沪渝琼学校教育创新共同体、长江流域基础教育学术交流与合作共同体学校的学校高度重视案例申报工作,我会将把案例报送及获奖情况作为专项工作考核和有关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
(二)各单位案例报送数量不限。
(三)坚持评审公益性,本次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不收取评审费。
联系人:杨蕾、贾毅;电话:63633792、63863131。
附件:1.中小学共享教育优秀案例申报表.doc
2.重庆市教育学会关于开展中小学共享教育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重庆市教育学会
2018年3月5日